获证客户的权利与义务
权利:
3、要求本公司提供对认证要求和认证程序的解释。
4、当获证组织要求时,向本公司索取进一步的信息。
5、要求本公司承诺保守审核中获取的获证组织的秘密。即使应法律要求需将信息提供给第三方时,本公司亦应通知受获证组织所提供的信息。
6、通过登陆本公司网站了解获得本公司证书企业名录。
义务:
1、始终遵守认证规范的有关规定。
2、为进行审核、监督、再认证和解决投诉做出全部必要的安排,包括准备待审查的文件、开放所有区域、提供记录(包括内部审核报告)和准备相应的人员。
3、正确的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这包括:
a.仅就获准认证的范围做出声明;
b.确保不采取误导的方式使用认证证书、标志、报告或报告中的任何一部分;
c.在各种媒体中(例如文件、小册子或广告中)对认证的宣传,符合本公司的要求;
d.在宣传认证结果时不得损害本公司的声誉,不应做使本公司认为误导或未授权的声明;
e.当认证被暂停或撤销后,应立即停止涉及认证内容的宣传和广告,并按本公司的要求交回所有认证证书;
f.认证只能用来证明获证组织的管理体系符合了特定标准或其他规范性文件,不能用认证来暗示获证组织的产品或服务得到了本公司的批准;
4、获证组织应及时向本公司报告其对管理体系拟实施的更改或其他可能影响其符合性的更改,如管理手册的更改、组织机构的调整、公司地址的变更等。
5、获证组织应及时向本公司报告重大的顾客投诉、重大的产品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或环境污染事故。
6、获证组织应建立处理顾客和相关方投诉的程序并保留其处理记录。
7、当认可机构对认证机构进行监督,需要通过直接对获证组织管理体系运行及受审核过程进行现场验证时,获证组织应对认可机构现场验证工作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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